<p class="ql-block">尊敬的学生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关注学生的安全,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寒假、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我镇幼儿学生寒假假期从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开始;小学生寒假假期从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开始,下学期报名注册时间另行通知),为了营造以“快乐假期 安全相伴”为主题的假期氛围,我校特提请您在假期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职责,敬请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p> 一、疫情防控及预防其它传染病 <p class="ql-block"> 关注和预防手足口病、禽流感、中东呼吸征、寨卡病毒、埃博拉病毒等传染病,特别要加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家长、学生每日坚持早晚测量体温,关注自身及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虚报、不瞒报;教育孩子尽量不接触外来人员或陌生人,尽量不外出、不聚集,在公共场所佩戴好口罩。(另假期期间确实有事需要外出的学生须提前向学校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外出,坚决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有来(返)赣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赣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p> 二、交通安全工作 <p class="ql-block"> 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乘坐电瓶车、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不坐无证或超载的机动车;自觉遵守乘车规范,系好安全带,不坐副驾驶座,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或电瓶车;行走在马路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p> 三、消防安全 <p class="ql-block"> 不吸烟,不玩火,不携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蜡烛、蚊香等;不在林区或野外用火,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灭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尽可能不使用煤气洗澡,即使使用时间也不宜过长,尽可能先把热水放到桶里后再进入卫生间洗澡,防止煤气泄漏造成煤气中毒;使用取暖器时,应远离窗帘和木质家具等易燃物,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烘烤衣物要有人看管,人不能长时间离开。</p> 四、饮食安全 <p class="ql-block"> 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不乱吃野果,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严禁吸烟、喝酒;不暴饮暴食,防止消化不良。</p> 五、居家安全 <p class="ql-block"> 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给陌生人开门;冰冻雨雪天气不宜外出,学会科学避险;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不往窗外及车外抛物。</p> 六、防欺凌、防性侵 <p class="ql-block"> 校园欺凌、校园性侵、猥亵事件有损学生身心健康,教师要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家长要宣传防欺凌和防性侵、猥亵知识教育,如有发生要及时告知老师、家长或报警寻求帮助。同时,要做到不去网吧、酒吧、电子游艺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场所;控制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不玩渲染暴力等不健康网络游戏;注意信息安全,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发布不转发谣言和不良信息。</p> 七、心理健康安全 <p class="ql-block"> 多与父母、家人、老师沟通、交流,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同学交往;不参与非法组织、迷信活动;多宽容他人,不逞强欺弱;遇到挫折不气馁,遇到问题尽力自己解决,同时学会请他人帮助解决;学会感恩,管理情绪,开心过好每一天。</p> 八、防溺水安全 <p class="ql-block"> 不在河边、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小学生去温泉游泳应有家长陪伴。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p> 九、其它安全 <p class="ql-block"> 不玩危险玩具,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最好做到不放或在家长的指导下燃放;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不轻信陌生人,预防拐骗;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不做违法犯罪活动。</p> 十、牢记学习任务 <p class="ql-block"> 铭记自己是一名学生,学习是自己的首要任务。每天都应该按计划完成一定的寒假作业,养成每天学习的习惯,通过温习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为下学期的学习做好准备。</p> 十一、教育扶贫政策 <p class="ql-block">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教科书政策;</p><p class="ql-block"> 2、农村小学实行了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每生每天4元标准;</p><p class="ql-block"> 3、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且在校寄宿的小学生每年每生资助1500元(分学期发放),初中每年每生1750元。2019年秋季开始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非寄宿的小学生,每年每生资助500元(分学期发放),初中非寄宿生每年每生资助625元(分学期发放);</p><p class="ql-block"> 4、学前教育资助金发放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幼儿园(澄江镇所有公办和民办园)且满三周岁以上每生每学期750元,从2017年秋季起,未审批的幼儿园符合条件的也同样享受政策资助,每生每学期750元;</p><p class="ql-block">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学年每生平均2000元。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分学期发放。</p><p class="ql-block"> 6、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每学年每生800元(省重点高中),360元(一般高中)。分学期发放。</p><p class="ql-block"> 7、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金(一、二年级的学生):每学年每生2000元,分学期发放。</p><p class="ql-block"> 8、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当年考取大学并注册就读的大学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p><p class="ql-block"> 9、新生入学资助金:当年考取大学并注册就读的大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省外)、500元(省内)。</p><p class="ql-block"> 10、优秀贫困生帮扶金:当年考取大学(二本以上)并注册就读的寻乌籍大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p><p class="ql-block"> 11、优秀贫困生奖励金:当年在初中、高中各年级考取全县前100名的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排名),一次性资助1000元(初中)、1500元(高中)。</p><p class="ql-block"> 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p> 寄语 <p class="ql-block"> 平安是福,安全第一。敬请各位家长务必在百忙之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和学习监督力度,时时提醒孩子注意安全,一切以安全为重,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假期!</p><p class="ql-block"> 顺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谢谢配合!</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澄江中心校</p><p class="ql-block"> 2021年1月25日</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编辑:刘佛金</p><p class="ql-block">审核:周丙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