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令”发威!锦屏镇一名村民露天点火被处罚!

聚焦锦屏-马欣雨

<p class="ql-block">  现阶段为冬季火情高发期,锦屏镇为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和环境攻坚战,全镇上下高度重视,各部门联动合作,加大严禁焚烧秸秆的宣传力度,组织镇村干部不间断巡查,严防露天焚烧的问题发生,同时加大对焚烧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灰必罚。</p> <p class="ql-block">  1月20日上午,镇蓝天卫士值班人员在巡屏时发现河下村一处宅基地冒出浓烟,我镇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禁烧巡逻车及该村防火员,随后巡逻人员和防火员立即赶往现场将点火者抓获,并将火扑灭。</p> <p class="ql-block">  后经锦屏镇派出所现场核查,点火者为河下村村民李某,其点燃宅基地旁的树枝、树叶,现场周围均为村民住宅,并且上方5米处还有电线,事件性质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款决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p> <p class="ql-block">  保护森林生态安全,防治空气环境污染,建设美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焚烧秸秆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极易引燃周围的农作物和森林从而引发火灾。在此,锦屏镇党委、政府呼吁广大村民,要以此案为警示,提高认识,自觉遵守锦屏镇禁火禁烧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时举报和制止,共同维护我们锦屏镇的碧水蓝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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