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h3></br><h3>桂疫指通〔2021〕1号 </h3></br><h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h3></br><h3>通 告 </h3></br><h3>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有效防止疫情输入我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委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h3></br><h3>一、强化外来入桂返桂人员摸排管控。全县所有预入桂返桂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当地乡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各乡镇、村(社区)、各部门对外来入桂返桂人员要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分类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所需费用由个人自理。</h3></br><h3>二、强化群体性聚会聚餐活动管控。即日起,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聚餐聚会活动一律取消,所有祭祖祭祀活动不得聚餐,坚决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切实做到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党员干部带头在桂东过节,非必要不出省,劝导在外的亲戚朋友就地过节。春节前后不举办人员聚集的年会、庙会、宗教、集中祭祀、舞狮舞龙等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制定防控方案且经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登记、验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相关措施。实行“谁批准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禁止集中隔离期限未满人员参加;个人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h3></br><h3>三、强化无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和药店管控。即日起,全县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民营医院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对购买退烧、感冒药的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出现“黄码”或者“红码” 的人员报属地村(社区)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大村(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情况一定要戴好口罩,及时到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的发热诊室就医,不要擅自服药延误病情,不要去公共场所、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带病走街串户和参加聚集性活动。</h3></br><h3> 四、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管控。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禁在农(集)贸市场宰杀活禽。各景区、商超、酒店、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文化娱乐公共场所接待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医院、学校、车站(含公交车内)、景区、商超、酒店、电影院、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居)民养成不随地吐痰、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h3></br> 桂东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1月20日 <a href="https://mp.weixin.qq.com/s/ntx3EPksSVKN3sbQ-ewKJg" >查看原文</a> 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