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骗子冒充国家相关部门,打电话给受害人,称受害人涉嫌犯罪或者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犯罪,同时添加QQ、微信等聊天软件发送“逮捕证”等虚假法律文书,威胁恐吓要拘捕受害人或者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 2、接着骗子要求受害人到宾馆或者没人的地方,并且要求受害人要保密不能告诉任何人。之后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内从而被骗。 案例一<br>2020年8月20日信丰县嘉定镇的胡女士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赣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电话接通后,对方让一个姓刘的队长来与与胡女士讲话,刘队长告知胡女士有一张银行卡涉及湖南的一起诈骗案,要胡女士配合湖南警方调查。接着胡女士便接到一个自称是湖南长沙刑侦大队李队长的电话,要胡女士添加QQ,然后对方给胡女士发了一段警官证的视屏及对胡女士采取拘留措施的法律文书照片,胡女士信以为真并急着处理。李队长声称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程序拘留胡女士,另一种方法就是配合银监会把自己银行账户里钱转到安全账户证明自己的清白再将钱退还给胡女士。胡女士为了想证明自己的清白说要第二种方式处理。此时,李队长将自称是银监会的杨主任的QQ推荐给胡女士,胡女士添加杨主任的QQ后,按照杨主任的指示,将自己银行账户内的钱分别转入对方提供的三个银行账户内,随后再次联系之前的号码发现都已关机。共被骗2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