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包拯《致君》:“法</span>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为不断提升教师法治观念,增强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1月14日上午,银川一中湖畔校区很荣幸的邀请到宁夏大学法学院戴新毅教授,向全体教师讲解《加强中小学生民法典教育》。</p> <p class="ql-block"> 戴新毅教授,宁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银川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决策咨询专家、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宁夏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智库首批入库专家。</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p><p class="ql-block"> 主讲人戴新毅教授针对老师们的切身利益,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与老师们探讨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与我们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引导老师们对《民法典》有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p> <p class="ql-block"> 戴教授阐述了《民法典》的编制体系、意义特色以及中小学生民法典教育基础知识。他主要从“为保护人格权赋能”、“为家庭稳定护航”、“校园安全”等方面,结合贴近教职工工作、生活的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师们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学校教育的相关法律条款,为大家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span></p><p class="ql-block"> 我国民法典的体系反映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彰显了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也完善了民法典的体系,充分彰显了对人的保护,实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span></p><p class="ql-block">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韶华不为少年留”</span></p><p class="ql-block"> 加强中学生民法典基础知识教育,针对中学生时期,指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公民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例举了限制民事行为具体内容。做到知法守法,懂得法律不仅是约束,更多的是保护。</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教职员工对《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表示参加了讲座活动后还要对法典中的具体条文深入学习,并把学习成果和自己的学生一起分享,从而再把法典精神传递到每个家庭,让全社会人人遵循《民法典》,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p> <p class="ql-block"> “师者也,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银川一中湖畔校区将继续加大学习力度,倡导教师们在学科教学挖掘《民法典》教育的知识点和切入点,努力做到全学科渗透,多学科协同,更好地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