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险情,义无反顾

华剑平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我在单位曾经从事兼职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也处理过一些突发事件,但是,2013年4月28日一次应对马路上面包车爆炸事件处置过程,惊心动魄,记忆犹新。</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题记</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这是当时现场的一组照片,拿灭火器的就是我们单位的3个人。</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2013年4月28日上午9时许,我从单位门诊楼梯下来,走到大厅,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寻声见到由西向东的马路上有一辆车在燃烧,未加思索,拿上单位的灭火器(同时跟我出来的有单位一名驾驶员和保安队长)我们迅速跑到烈火肆虐的车旁用了6个干粉灭火器喷射,短时压制了大火。为消防队到来灭火和防止二次爆炸起了一定(延缓)作用。</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这一张(苏州新闻网)照片和文字记载了当时的情景,4月28日上午9时许,一辆装有氢气瓶的面包车在途径三香路市疾控中心路段时,车辆突然着火,面包车司机逃出驾驶室,随即,车辆发生爆炸。爆炸伴随大火,火势猛烈,大约有4层楼高,并造成路边一幢六层楼高居民楼的沿街窗玻璃震碎。还有居民家墙面裂缝,我们单位一层玻璃墙面和好几个楼层电器开关板震落地面。</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据了解,此次爆炸,包括驾驶员在内,共有5人受伤。(均无生命危险)。</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二天,我们辖区的消防大队宋参谋通知我到地段派出所做了笔录(了解当时现场情况)他也说了,我们用了6个灭火器,为消防队灭火,争取了时间,减少了伤害。</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事后,根据公安消防的依法处理规定,面包车司机对伤者、居民损失和我们单位的局部损坏进行了赔偿。</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后记:事后想想,有一定危险,也有一点后怕,但是,面对险情,我们还是毫不犹豫,选择逆行,因为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何况,我是多年从事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我来说,更是义不容辞!</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