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了深刻汲取我市“1·11”交通事故教训,做好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1月12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安监中队中队长靳辽带领民警走进辖区骏达、新腾达、龙腾、慧卫、富恒五家渣土清运公司,同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持续做好驾驶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车辆管控工作中存在的弱项漏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迅速进行整改。</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为了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把<b>“严防控 降事故 保春运”</b>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分局交警大队采取<b>“四项措施”,</b>强化重点单位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p><p class="ql-block"> <b>一是</b>大队和骏达、新腾达、龙腾、慧卫、富恒五家渣土清运公司签订2021年度及第一季度交通安全责任书,通报1.11事故情况,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b>二是</b>向企业通报我市渣土车致3人死亡交通事故,要求各企业引以为戒,加强日常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b>三是</b>督促企业开展驾驶人教育培训,在日常生产运行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运行。组织骏达、新腾达等五家渣土清运公司全体驾驶人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30余名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考试;<b>四是</b>督促各渣土企业制定2021年管理制度和驾驶人学习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p> <p class="ql-block"> 就下一步重点单位落实“严防控 降事故 保春运”工作,分局交警大队依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对企业内部的运营车辆基本数据进行一次摸底清查,建立台帐,规范管理,不失控,不漏管;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杜绝渣土车闯红灯、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