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第20周升旗仪式——暨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

枣庄四十一中德育处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这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翌日,恰逢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第20周升旗仪式,学校特意举行了以“中国人民警察节”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向中国人民警察致敬! 担任本周升旗任务的是七年级4班,主持人是陈镜西同学。 升旗仪式第一项:全班方队出旗。 旗手:袁鹤铭<div> 护旗手:耿梓越、于滨航</div> 升旗仪式第二项:全班宣誓。<div> 由朱哲林同学领誓,全班同学举起右手宣誓。</div> 升旗仪式第三项:升国旗,全体同学齐唱国歌,行注目礼。 校乐团演奏国歌,乐曲慷慨激昂,师生为之动容! 升旗仪式第四项:由王煜同学做国旗下讲话。 <div>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br> 今天的国旗下讲话,我们聚焦一个全新的节日,它是继教师节、记者节、医师节、护士节之后,我国又一个行业性节日——1月10日的中国人民警察节。<br> 在我们的生活中,从出生到死亡,都要同警察打交道。刚出生到派出所办户口要面对户籍警,开车在路上要面对交通警,丢了东西抓小偷要找刑警,出国办护照要经过外事警……可以说,警察,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职业,是我们离不开的工作群体。<br> 这是一个平凡的职业,又是一个不平凡的职业。当我们深夜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熟睡时,他们要开着闪着红蓝警灯的警车巡逻在大街小巷,为我们守护着夜的平安;当我们遇到盗窃抢劫等危险事件时,拨打“110”电话,他们就会第一时间赶到我们身边施加保护;当我们迷失道路、陷入困境、寻求帮助时,他们会义无反顾地为我们排忧解难。有警察在,我们的社会就平安;有警察在,我们的心就安定。<br> 这又是一个和平时期最危险的职业。1949年11月,周总理在公安部成立大会上说:“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br> 这样朴素的一句话,清晰的诠释了人民公安的使命、明确了人民警察的责任。70余年来,无数公安人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践行着周总理的嘱托,践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br> 和平年代,公安队伍奉献最大、牺牲最多,新中国成立以来,1.4万余名警察英勇牺牲,10余万名警察光荣负伤,3700余名警察被评为烈士。<br> 每年365天,公安民警没有休息日,没有节假日,坚守在守护千家万户平安的第一线。<br> 每年365天,人民警察战严寒、斗酷暑,风里来、雨里去,奋战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最前沿。<br> 在打击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时,他们挺身而出;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他们冲锋在前;在完成重大安保任务时,他们连续作战;在服务辖区居民、维护社会治安时,他们甘当老黄牛,默默无闻、辛勤耕耘。人民警察,用自己的汗水、鲜血乃至生命,兑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铸起了一道无法摧毁的铁壁铜墙。<br> 2020年7月,每年的1月10日被批准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1月10日,代表着公安机关的报警服务电话“110”。这个电话,现在已经成为警察的标志性品牌,成为人民群众津津乐道的“保护神”,成为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阿拉伯数字。人民警察节的设立,是对人民警察队伍几十年来为人民英勇奋斗、无私奉献的充分肯定,是对人民警察要以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新时代神圣使命的无尽激励。<br> 同学们,让我们牢记“110”这个电话号码,当我们生命财产、安宁生活受到威胁的时候,当我们最有需要的时候及时拨打,他们会给予我们最可靠的帮助,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为我们保驾护航。<br> 让我们尊重警察叔叔,为他们擦亮头顶上熠熠的警徽,为他们抹去日复一日的疲惫。<br> 让我们致以最崇高的敬礼——共和国的人民警察!<br></div><div> 国旗下接力——我是王煜,我以少先队员的名义,致敬,人民警察!</div><div>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div> 最后,主持人陈镜西同学宣告升旗仪式到此结束,请老师先行离场、请各班有序带回! 此次升旗仪式极大激发了全校师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责任感。相信通过此次升旗活动,师生们将时刻牢记四十一中誓词,以奋斗的姿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张守君<div>审核:蔡先宾</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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