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界中心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及家长学习《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学习活动

我懂你心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1年1月10日,我校全体师生及家长观看区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讲座。 阿城区教育局纪检委员王昌盛同志为大家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专题学习活动,使全体教师明确对于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教师们表示将用《规则》为标尺,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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