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1年1月8日上午,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一月份主题党日活动。</p> 一、由李军峰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br>二、全体党员学习《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br>三、由李军峰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学习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案例。 四、谋划2021年度机关第二党支部活动:<br>组织全体党员围绕本单位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及2021年重点工作等提建议、出点子,围绕个人工作谈想法、话打算,形成本支部2021年度活动计划。<br>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核算2021年度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自觉足额缴纳1月份党费。 <br>六、为在1月份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唤醒党员身份意识,时刻警醒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充分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br>七、组织党员春节前要深入基层、进门入户,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br>八、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巩固深化创文成果,带头文明出行,杜绝闯红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带头维护小区公共环境;带头当好文明创建的宣传员、监督员,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div><br></div><div><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