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疫情期间市场商品质量和价格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武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市场商品,特别是防疫物资质量和价格进行重点监管,现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规定,提高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商品质量和价格稳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全的产品。 二、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规定,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物价。严格禁止借机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严禁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疗效、质量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从重处罚。 <p class="ql-block"> 五、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商品质量和价格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561231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符合移送司法规定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