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电力客户:</p><p class="ql-block"> 为加快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满足电力客户参与市场化结算要求,保证电量计量周期与日历月完全一致,国网成县供电公司计划<span style="font-size: 18px;">开展剩余非“购售同期”用电客户</span>抄表例日调整工作,实现按自然月抄表结算电费。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p><p class="ql-block"> 一、自2021年1月起,您的用电户每月抄表时间调整为每月最后一天(24时),电费账单出账时间为次月5日前。前期已实现购售同期的用户(四大运营商及高压单一制用户)将正常抄表并结算电费,其余用电客户统一在2月1日至5日之间出账。届时居民用户会一次结算两个月电费,算费阶梯按照双月计算。</p><p class="ql-block"> 二、本次调整为“购售同期”的客户,将在2021年2月份发行电费,因抄表周期调整,导致部分用户在2021年2月份实际抄表天数有所增加(高压两部制用户1个半月,低压用户2个月),抄表结算电量及电费会相应增加,具体电费金额以实际电费账单为准;两部制大工业客户调整后基本电费按照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计收。</p><p class="ql-block"> 三、 因抄表时间调整,对抄表周期、结算方式及违约金起算日等事宜将适时同步调整,违约金收取规则:购售同期后,居民客户违约金起始计收时间为电费年月次次月1日;非居民客户违约金起始计收时间为电费年月次月16日。 为规避电费资金入账风险,请广大电力客户于发行电费当月15日前交清上月电费。</p><p class="ql-block"> 四、国网成县供电公司服务范围内已实现智能交费全覆盖,为保证您能够正常用电,请及时足额交纳电费。您可以通过“网上国网”、微信、支付宝、银行托收、国网商城企业网银等渠道交纳电费,并<span style="font-size: 18px;">通过“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方式,查看您每天的用电量及电费余额情况。</span>如因未及时交纳电费,可能会影响到您在“信用中国(甘肃)”征信平台的信用记录和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权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