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中共嘉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办公室公布的“关于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的文件指导下,嘉禾县广发镇中心学校于2020年下期开展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p> <p class="ql-block">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为了让学生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校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分别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向孩子们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教育。</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2px;">家庭保护</b></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2px;">学校保护</b></p><p class="ql-block">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2px;">社会保护</b></p><p class="ql-block"> 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2px;">网络保护</b></p><p class="ql-block">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2px;">政府保护</b></p><p class="ql-block">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2px;">司法保护</b></p><p class="ql-block">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p> <p class="ql-block">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