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为本 <p class="ql-block"> “珍惜幼儿的生命,尊重幼儿的价值,满足幼儿的需要,维护幼儿的权利,促进每一个幼儿的全面发展等,是“幼儿为本”的核心内涵。</p> <p class="ql-block"> 关于幼儿教育质量影响因素的研究也表明,在影响幼儿教育质量的诸因素中,作为第一要素的“过程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体验和经验的质量。而“过程质量”中的“教师的亲和力”“对儿童积极肯定的态度”等要素是通过保育者与幼儿的关系反映出来的。</p><p class="ql-block"> 真正的“幼儿为本”是体现在以保育者与幼儿的“关系质量”为中心的日常人际关系之中的,是体现在保育者与儿童无数次反反复复的互动之中的。同时从影响“工作环境质量”的因素中也可以看到,保育者的工作、生活状态、对工作的满意度、压力程度等都与幼儿教育质量息息相关。</p><p class="ql-block"> 正因为此,重视幼儿教师的工作条件的改善、待遇的提高、减轻他们的压力等是与落实“幼儿为本”的理念、促进幼儿的发展等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孤立地强调“幼儿为本”而给教师过多过大的负担或压力,只让教师讲奉献、讲“一切为了幼儿”,而不顾及教师的工作环境质量,不改革幼儿园的管理为教师创造一个适宜的工作条件,“幼儿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p> <p class="ql-block"> 幼儿是与成人平等的社会成员,是独立的人,这是“幼儿为本”的基本观点。但是必须看到,“平等”是就幼儿与成人的社会地位的关系而言的,“独立”更多是就幼儿的人格而言的。“幼儿为本”与成人对其施以保护、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约束、规范是完全不矛盾的。</p> <p class="ql-block"> 践行“幼儿为本”理念应遵从以下行为准则:</p><p class="ql-block"> 1.尊重幼儿作为“人”的尊严与权利。</p><p class="ql-block"> 2.尊重幼儿期的独特性和价值。</p><p class="ql-block"> 3.尊重幼儿身心特点与保教规律。</p><p class="ql-block"> 4.促进每一个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全面地发展。</p> 师德为先 <p class="ql-block"> 其中,“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履行职业道德,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幼儿园教师师德的核心;“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耐心和细心、责任心、公平公正”——幼儿园教师师德的重要内容;“作为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幼儿园教师必须为人师表,教育育人,自尊自律”——《专业标准》对幼儿教师的角色要求。</p> 能力为重 <p class="ql-block"> 以“教”为中心的课程重视知识体系,强调分科、预设、讲授等要素,而以“学”为中心的课程则把幼儿当下生活中的课题,幼儿主体地参与、建构自己的知识和同伴文化置于课程的中心地位,强调综合、生成、情境、体验等要素。因此,前者重视“教”的能力—吃透教材、预成教案、讲授知识等为能力重点,而后者则重视搭建“学”的支架的能力—吃透幼儿、创设环境、捕捉生活中的课程生长点、调动幼儿参与、对话、共同建构知识等被视为能力的重点。</p><p class="ql-block"> 显然,“能力重点”发生了转移,“能力结构”出现了根本性变化。不容讳言,教师的能力问题已经成为深入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主要瓶颈,成为进一步深化幼教改革的主要障碍。由此不难看到,《专业标准》提出“能力为重”的理念对我国幼教的发展不仅具有现实意义,也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p> 终身学习 <p class="ql-block"> 教师专业发展所要求的知识素养、能力素养、教育理论素养、道德素养等的完善与更新,都需要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实际行动。教师必须不断拓宽自身身的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不断用新理论、新方法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反思与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才能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