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的田(路喆)

路喆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唐 河 的 田</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文/路喆</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一</b></p><p class="ql-block"> 传说宇宙原本是一个混沌世界,天地不分,“天地混沌如鸡子(鸡蛋)”。盘古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大力神,就在这个“鸡子”里睡了18000年。醒来后发现一片漆黑,于是舒展筋骨,拔牙为斧,开天辟地,顶天立地。为不使天地重新聚合,“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于是,天地终于形成了,盘古也成为中国历史传说中开天辟地的祖先。关于天地的成因,这只是中国古代神话的一种传说而已,却反映出中华文明对于自然天地共生和万物生命孕育的原始的哲学思想。事实上,关于天和地的形成、孕育、存在等,都有着复杂的科学表述,这里不加讨论。关于土地,比较公认的则是说土地是一个综合的自然地理概念,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这是一个自然地理概念,土地的内涵当然还包括人类活动的影响和结果。</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二</b></p><p class="ql-block"> 唐河的土地上目前已知的最早的人类活动是新石器时代(约170-1万年前),在现在城区北约6公里的城郊乡的“寨茨岗遗址”,现代考古发掘出土有斧、锛、铲、凿、刀和砺石等石器39件,玉璜等玉器3件,骨锥、骨环等骨器4件,鼎、罐、盆、钵、缸、壶、杯等陶容器84件,纺轮等非容器的陶器108件,经专家断定,这些器物既有黄河流域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的性质,又有江汉平原屈家岭文化因素。而在现唐河南部湖阳镇西0.25公里处仝庄村有一处高地,中心有一个三角形的池塘,天气晴朗之时,东部的蓼山倒影入池,清晰可见,故称“影坑”,“影坑遗址”文化层2.5米,地表散存大量的彩色陶片,经断定是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遗址,具备湖北的屈家岭文化和河南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的特征。另有位于现祁仪镇的许河村的许河遗址、位于现毕店镇张心一村的廻龙寺遗址,均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人类活动遗址,同样具有屈家岭文化和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的相互融合性质特征。这些遗址的发掘及其出土的文物表明,唐河的先民们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在这里开始农耕劳动,进行原始的土地利用。古老的新石器时代,古老的先民们,在古老的唐河大地上步履蹒跚的足迹,穿过沧桑厚重的历史积淀,投射出璀璨的文明曙光。</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三</b></p><p class="ql-block"> 唐河,位于豫西南南阳盆地东南部豫鄂交界处,处于“南(阳)襄(阳)凹陷”和桐柏山过渡地带,地势东高西低,东南部为浅山丘陵,其余为缓倾斜平原和冲积河谷带平原。唐河是全国农业大县,历史上有“勤稼穑而不事商贾”之说,耕地资源尤为宝贵。受历史、政治、战争、人口等因素影响,唐河的耕地面积增减反复。唐哀帝天祐三年(906年),唐州州治由比阳(现泌阳)迁至泌阳(现唐河),经五代十国(907-960年)半个世纪的频繁战乱,到北宋仁宗(1023-1063年在位)中期,人口锐减、生产凋敝、经济萧条、土地荒芜,赋税“不足以充役”。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赵尚宽知唐州,嘉祐七年(1062年),高赋继任唐州知州,这期间连续两任知州兴修水利,三年增万户,耕地得以复垦,耕地增加3013万余顷,经济复苏,土地开发利用有所发展。元末明初,长期的战争使人烟稀少,“民力不及”,随降州为县。此后,山西洪洞等县开始移民至此,到永乐二十一年(1424年),移民数量居河南省78个县之首,开始开垦荒地。到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全唐县共有耕地2316顷89亩6分2厘,约合231689多亩。明末清初,改朝换代,血雨腥风,战争的硝烟中,古唐大地再次遭受严重的创伤,至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全县人口仅有11369人,土地大片撂荒,一派萧条衰败的凄惨景象。为恢复生产,清政府勒令垦荒,从康熙八年(1669年)到雍正十三年,垦荒地及夹荒地共计13755顷4亩9分6厘7毫。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耕地面积22933顷49亩6分。民国期间,耕地有所增加,民国三年,沘源县耕地14446顷3亩9分5厘。民国35年(1946年),耕地面积2128232亩,人均耕地4.26亩。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起实行土地改革,1952年全县耕地2411580亩,人均3.36亩。1978年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5年,兴起建房热,全县共有耕地2062400亩,人口增加,耕地减少,人均耕地1.87亩。1990年后,非生产用地大量增加,1992年大搞开发区,到1996年全县耕地面积1995942亩,人均耕地1.59亩。进入新世纪,尤其是很长时期以来,城镇建设、房产开发、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生产用地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给农业生产安全、耕地安全、粮食安全造成巨大的压力。但勤劳智慧的唐河人,孜孜以求、坚守红线、垦荒不止、综合施策、整理土地、造福后代,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2573000亩,人均耕地1.75亩,和1996年相比,在人口大量增加,用地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下,竟然使耕地面积增加57.7万多亩,人均耕地面积增加0.15亩,粮食总产27亿斤。这个成绩,来之不易,可圈可点,功不可没。</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四</b></p><p class="ql-block"> 唐河的这一片土地,夏商为《禹贡》豫州地,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拥有明确国号的统治体制完善的中央政权,社会进入奴隶制,土地归奴隶主所有,地分三等九级,实行井田制,每方里分为“9格”,每格50亩,“每夫(户)”种一格,每什税一。商代推行井田制,9格中中间1格为公田,四周8格分给8家农户,“农户助耕公田”。西周、东周时曾有谢、申、唐、蓼、楚等国出现,仍然实行井田制,但内容有变,“方里而井,井九百里,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属“楚国”时,清查土地、编制地籍,楚康王十二年(前548年),把地籍、赋籍、兵籍合为一体。到秦初置湖阳县,“废井田,开阡陌,使黔首自实田”,使土地私有制法典化。此后,这片古老的土地,时为郡、时为州、时为县,时有不同的郡、州、县并存,至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废泌阳县入唐州(治今唐河老城区),唐州已不领县,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降州为唐县。民国二年(1913年)更名为沘源县,民国十二年(1923年)始称唐河县。自夏商开始,几千年间,土地一直实行私有化,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的思想并没有实现,土地仍然掌握在地主阶级手中。民国36年(1947年)唐河县解放,新生的人民政权成立唐河(北)县、唐南县,民国37年(1948年)又成立唐西县,民国38年(1949年)“三唐”合并为唐河县。</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五</b></p><p class="ql-block">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唐河县沿用至今。1950年春天至秋天,人民当家作主的唐河县先后分两批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冬至1951年春天,又进行了“土改复查”,向农民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农民“分得土地,爱如珍宝”。至此,彻底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终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朴素的社会理想。1952年全县农业生产“互助组”发展到10296个,解决了部分农户缺少劳力、畜力和技术的生产困难。1953年春,在互助组基础上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初级社”,1955年9月,全县基本实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劳地分配”,土地所有权仍归公民个体,使用权归集体。1956年全县“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 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高级社”,几乎全部农户和耕地入社。高级社实行“土地入社、统一经营,取消土地入股分红、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至此,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1958年8月10日县第一个人民公社—桐寨铺人民公社成立,9月全县在原28个乡、340个高级社的基础上建立10个人民公社,实行一切生产资料归公社所有的“一大二公”的管理体制。人民公社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口号,要求“亩产双吨粮、万斤菜”,实行“无代价调拨”。1959年“夏秋之交,百日无雨,旱情较重”。1960年“旱情严重,县域出现饿殍”,全县人口较上年“减少91738人”,人口平均自然增长率为“-50.8%”。1961年1月,全县贯彻执行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评调农民的各种物资进行清理退赔,分给社员自留地,允许农民经营家庭副业,开放自由市场。1962年,中央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按照“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把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固定到生产队,是为“四固定”。同时集体借地给社员耕种,“收获归己”。1963年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社教”,批判农村“黑风”“单干风”,收回集体借给社员的土地、自由地、开荒地,刚刚起步的家庭副业受到限制。1964年,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1966年6月上旬,“文化大革命”在全县展开,红卫兵把原有地契作为“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销毁。1971年,南阳地区领导组织唐河马振扶、桐柏二郎冲两个公社实地勘察大尖山后研究决定,东坡三家山、张半坡、长冲沟属桐柏县,大尖山西坡、西北坡、东南坡3000余亩地域归属唐河县,结束了17年的边界纠纷。1979年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分给社员自留地,“秋,全县实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至1980年3月,全县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业经营体制,在土地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承包给社员耕种和经营,“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重大变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经营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迄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在唐河大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p><p class="ql-block"> 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即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止。针对到2027年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也要实行直接补贴,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2006年1月1日,中国完全取消了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等农业四税,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的耕地“皇粮国税”寿终正寝,成为历史的尘埃。</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六</b></p><p class="ql-block">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农村三变”改革的试点工作正在默默地进行,这种“资源(土地)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新型的农村土地生产经营模式,将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的一项有益的探索,将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助推器,彻底改变农民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耕作模式,将为唐河的耕地开发利用,为农业大县的发展,为新时代农村经济的繁荣带来深刻的影响。</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作者简介: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路喆,网名天天向上,河南省新野县人,现在中原农险唐河县分公司供职。爱诗文、勤耕耘、伴美酒、平常心,偶有诗词文章散见于报刊杂志网络平台。 通讯地址:河南省唐河县福州路中原农业保险。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邮 编:473400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电 话:13937758723</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