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和《3-6岁 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结合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先制定如下方案:</p> <p>1: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观,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p> <p>2、进行去“小学化”专题培训。对幼儿园全员教师培训,让教师了解幼儿园阶段的教育目标、任务要求和教育形式,自觉摒除“小学化”观念,将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有机衔接起来。</p> <p>3、发挥家委会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充足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开放日、家长助教、亲子活动等让家长参与到教育和管理中,自觉抵制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p> <p>4、发放《去小学化致家长的一封信》。帮助家长了解儿童发展特点、幼儿园工作要点,配合支持幼儿园去“小学化”工作。幼儿园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p> <p>幼儿教育去“小学化”,以《指南》为教学依据,因地制宜地开发教育活动,建立个性化的幼儿教育,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围绕精心设计活动养成教育活动主题,紧密联系生活实际,多措创设活动情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让幼儿在游戏活动中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