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切实强化对涉枪涉爆单位的有效监管,12月17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二处协理员雷晓菊、民警杨帆、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总工刘海让一行3人赴渭南华阴、潼关对部分涉枪涉爆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检查,渭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张永平、民警李新民等陪同检查。</h3> <h3> 检查组首先对渭南市金盾护卫有限公司华阴执勤大队在用和新建的枪弹室分别进行了安全检查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当场予以反馈。就进一步加强金盾押运枪支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组要求:一是枪支安全教育要常抓不解,使全体涉枪人员思想始终不能放松安全这根弦;二是严格落实枪弹安全管理制度,绝不能使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枪库视频监控要全覆盖,不能出现盲区。同时,检查组对华阴执勤大队新建枪弹室的搬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br></h3> <h3> 12月18日,检查组深入潼关县善车峪,对潼关县秦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从技防设施运行、出入库及领用发放总台账使用、安全值守及巡查制度落实、物品流向信息采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在该公司项目部,检查组详细查阅、认真核对了相关爆破作业合同备案、库房安全评价、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爆破作业现场记录、日常安全检查、企业民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资料。</h3> <h3>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检查组现场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进行了反馈并对企业的整改提出明确要求。雷晓菊协理员强调:一是要有安全意识。民爆安全生产坚决不能放松,要从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尤其是爆破作业环节,全面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操作,坚决堵塞安全漏洞;二是要有法律意识。要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两个标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变更完善单位资质证照、爆破作业合同有关信息资料,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民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涉爆安全事故。</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