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宝贝幼稚园——法律法规学习

快乐宝贝幼稚园

<p>  在这个法治制度不断完善的年代,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地加强,希望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生活在幼儿园这片净土里的老师同样也需要来自法律的保护,希望做到"依法治教"。</p> <p>  为了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教师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次日,周老师园长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幼儿园相关法律法规。会上教职工们集体学习了《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就法律法规中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说明,深入浅出的解读了有关幼儿园的法律规定以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大家认真聆听,并做好记录。</p> <p>  蔡园长在学习会上,带领全体教师就"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进行了讲解,教师们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大家进行了互动与交流,对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进行了剖析。让教师们再次明确了自己的行为职责,系统的把握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人师表,严于律己。</p> <p>  会后,蔡园长对教师们提出了三点要求:</p><p> 第一,每位教师要有自信心,自信自己的工作是有意义的工作,是高尚的。</p><p> 第二,每位教师要有热情,热情对待工作和家长。</p><p> 第三,每位教师要由内而外真诚,真诚热爱工作热爱生活,并要求所有的教师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人格尊严,杜绝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其人格的行为,促进每个孩子健康快乐发展。</p><p> 教师们在以后的保教工作中不仅要"尽力",还要"尽心,尽责"把今天会上学习的各项法律法规融入到日常教学工作中,做到知法、守法、用法。</p> <p>  通过此次学习,教师们对这四部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要求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更好地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p><p> 教师是立园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在今后的工作中,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将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用行动来实现"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的庄严承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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