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刚察县人民医院于2020年11月12日完成了“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青海省临检中心专家组的技术评审。</p><p> 在落实和贯彻专家组评审期间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意见的同时,为验证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整改效果,2020年12月11日至12日,在史莲清副院长的监督下,在援青医疗专家于康的指导下,由检验科陈延明(已通过青海省临检中心培训考核获得核酸检测资质)同志的带领和全体检验科员工的参与下。成功开展了新冠核酸检测的预实验工作。</p><p> 在预实验开始前,检验科在赵成平主任的领导下,制定了详细而规范的实验管理流程,完善了标准操作规范、质量控制、生物安全、物资请领与储备等相关措施,有力保障了预实验的顺利进行。</p> <p> 核酸检测是新冠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重要保障。其中预实验是在正式实验之前,用标准物质或用少量样品进行的实验,以便摸索出最佳的实验条件和过程,为以后的正式实验打下基础。而我院新冠核酸检测预实验的圆满成功,对于我县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正式投入使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意义。极大的提高了我县在冬春季疫情防控能力与精准控制能力,为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