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淮南子》笔记

王世華

<p><b style="font-size: 18px;">《淮南:儒家的圣人文化》</b></p><p><b style="font-size: 18px;">文|王世華</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刘安的《淮南鸿烈》(也称《淮南子》)是一部集儒、道百家大成的著作,文化自新者是绕不开的,刘文典君的集解是一个高度。从刘安的《主术训》中可以看到中国文化在当时的儒、道百家的均衡与融会,远不像后世对道家的虚幻,对儒家的篡改,对百家的罢黜,虽然同时代的董仲舒主张罢黜百家,但是并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化安排,只是由于儒家“治世”有道且易于操作而被重视。所以罢黜百家的恶果并没有在当时就造成后世的那些罪恶(奴性、万马齐喑)。</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在刘安的文化观里,儒道本是一家的,墨及百家也不是外人,都是为了治理这个世界天下。《淮南子•主术训》:“法出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这句话一定是道家的路数,走到“众适合于人心”,就进入了儒家的大门,儒家后世被诟病,我认为问题也出在这里!问题就是“人心不古”,在皇帝老儿那里“人心”被他吃了,吐出的是兽性。说到人心,那是儒家的天下,原教旨的儒家人心是“圣人”之心,儒家的“治世”之“人主”不是后世的那些皇帝老儿(还有那些比照皇帝的各种儿),而是“圣人”。儒家的核心是“圣人”,圣人是“仁心宅厚”,圣人是“执约以治广(《淮南子•主术训》语)”、“其所守者有约(《淮南子•主术训》语)”。</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儒家的圣人,是头上三尺有神灵的,是循道生的,是有所“执”的,是受到“道”的制约的,儒家的圣人远没有乾隆的自诩圣人那么不要脸,那么僭越儒家。儒家的“约”与现在西方的“契约”有所不同,但“约”的本质是没法不同的。儒家的完美是不缺乏“约”,儒家的悲哀是被皇帝老儿们把“约”之道家的依据天道、人道篡改成皇帝的“家道”。家天下绝对不是儒家圣人文化的本义,核心循道的人人可以为尧舜的圣人文化才是儒家“仁”的本义。</b></p><p><b style="font-size: 18px;"> 自新文化运动以来的批儒批孔的文化自新似乎是跑偏了,应该批批怎么把儒家之“约”给弄成了傀儡!</b></p> <p><b style="font-size: 18px;">《淮南子•主术训:孝忠辨》</b></p><p><b style="font-size: 18px;">文|王世華</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入孝于亲,出忠于君”,见[汉]刘安《淮南子•主术训》篇,这个说法比我们今天世上流行的“孝忠”观要接近古人的本意,也符合新时代孝的定位。</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孝忠”是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原则和价值观,刘安的这个说法,“孝忠”是有条件的,是不同社会关系下的人伦,就是家里讲“孝”,出了家门面对国君时讲“忠”,这个原则基本上是儒家的本义,现在看,不管是中西哪一个视角这种附带有条件的“孝忠”观都没问题。且不说忠君之本义西方也是流行的观点,就是“孝”亲,即或是西方人不如此也是他们该学习的吗?</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儒家后来被诟病,很多是出于对“孝忠”的攻击,那个血淋淋的《二十四孝》除了违反人性的部分被包装外,传统的“孝忠”也模糊了“入孝于亲,出忠于君”应用的条件:以家门为界,以亲、君为别。</b></p><p><b style="font-size: 18px;"> 今天看,家门里讲“孝”,还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优点,要提示的是人性层面的清晰之孝。孝本身是义务和奉献的复合体,不是纯粹的义务,不是人性的一个枷锁,而是人性的温暖所在,这都是现代人行孝需要思考的。今天出了家门讲“忠”,就更需要深思了。过去讲忠君,是忠于人、权力,忠于那个可以霸占你的所有的图腾,今天的“忠”应该是忠于人与人之间人性边界的清晰与尊严。今天人的人性是不从属于任何他人、图腾,人性直接最清晰的状况就是互为“忠”,所以“忠”在今天除了是要记住依然有家门之边界外,还要考虑忠的对象变了,今天高高在上的“君”已经不在了,“君”的阴魂只是不愿意散去而已,如果“忠”的思考在社会上被广泛推演,会加速“君”魂烟消云散的。</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儒家的本义并不扼杀人性,但是其演绎却让“孝忠”变成了人性的杀手,文化自新、复兴传统文化就是将那些人性的东西恢复到我们的传统经典中。</b></p> <p><b style="font-size: 18px;">《淮南子•齐俗训:论治》节选</b></p><p><b style="font-size: 18px;">文|王世華</b></p><p><b style="font-size: 18px;"> 今天谈《淮南子•齐俗训》:“凡以物治物者不以物,以睦;治睦者不以睦,以人;治人者不以人,以君;治君者不于君,以欲;治欲者不于欲,以性;治性者不于性,以德;治德者不以德,以道”。</b></p><p><b style="font-size: 18px;"> 文化反思是当今文化的动向,西学东渐已经200多年,该批的已经批了,该学的也学了,但是还是需要继续做好“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反思学习功课。比之于曾经流行的《四书五经》、《道德经》、《心经》等显学的热闹,没有太多的人关注《淮南子》这样一部经典。后世诟病传统文化大多是对儒家的批判,其实在汉朝以前,儒道并不是分庭抗礼的。实际上从刘安的《淮南子》中看出,那个时代人们并不区别儒道的高低,刘安的态度是恰当的:儒道本是一家。对于人,儒道同是理解、治理这个世界的学问,老子孔子只是侧重不同,在“治”这个问题上是连续的。譬如《淮南子•齐俗训》:“凡以物治物者不以物,以睦;治睦者不以睦,以人;治人者不以人,以君;治君者不于君,以欲;治欲者不于欲,以性;治性者不于性,以德;治德者不以德,以道”。</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刘安的这一段“治”的叙述,今天看,也是古今中外皆尊崇的原则。刘安的“治”涉及了“物治”“人治”。所谓“治”也不外乎“物、人”两项需要“治”的,这两治应该就是文明的所有,这个概括是两千多年前中国人说的!刘安又将“物治”与“人治”联系起来,指出“人、君、欲、性、德、道”作为遵循的脉路,今天这个脉路需要理顺(就是文化反思批判的任务),但是“治”的原则逃不出这几样基本的东西,所以说我们的古典、经典中对于现代文化是适应和兼容的,且是开放和自新的。我们的任务就是在像刘安《淮南子》这样的“治”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现代人性、社会发展检讨先贤们说过的话,然后从经典中升华,促进文化从传统走向现代。</b></p><p><b style="font-size: 18px;"> 我们赞叹刘安“治”的完备,也应该检讨其“治”的时代、人性的局限性,前提是虚心学习古典,认真思考现在!</b></p> <p><b style="font-size: 18px;">《晨言古语•淮南子点滴》</b></p><p><b style="font-size: 18px;">文|王世華</b></p><p><b style="font-size: 18px;"> 文化自新,一方面要回归古典、经典,一方面要潜心于眼前的世道人心,还应该谦虚地放眼世界。</b></p><p><b style="font-size: 18px;"> 就古典、经典来说,传统文化的要素基本上是全面的,但需要一番批判的功夫方可“古为今用”,前提是古典、经典的古今之辨。</b></p><p><b style="font-size: 18px;">清晨美好,读书有得也好。</b></p><p><b style="font-size: 18px;"> 汉•刘安作的《淮南鸿烈》也称《淮南子》是一部充满了活力的古典文化集大成者,与另一位大思想家董仲舒的独尊儒术有很大的不同。从天地人和谐的角度来看,刘安更理智一些,刘安在儒道两家之间更倾向于兼而蓄之、论之,将道排在了儒前面,这其实符合世界的本质。董仲舒侧重于儒家,虽然没有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董仲舒将儒家排在道家以前,但是其文化宗旨是对于“治”的追求,将儒之“人道”放在了重要位置。细究“独尊儒术”,董仲舒并没有忽视道家的意思,只是将“独尊儒术”当成“治世”之工具,比刘安的儒道并举更加实在、更加有效率。“独尊儒术”意不在忽略天道,但是揭示了“人治”的本质。其实尊儒家为“术”,如果回到“术”的本义去理解(其实就应该如此)其工具意义,也就知道董仲舒并没有那么糊涂,对儒之外的百家有些许的轻蔑,反而是是董仲舒通晓天道的高论,过于信赖人心而已,或者说认为所谓人人都应该做圣人有仁心,细说起来可能也就没完没了了。</b></p><p><b style="font-size: 18px;"> “无为”历来被模糊化解读,老子的“无为无不为”说的也像是开玩笑,但刘安在《淮南子•主术训》里面有一句很通晓的解释:“无为者,非为其凝滞而不动也,以其言莫从于己出也。”在探讨“人主”之“治世之术”的这一篇(《主术训》)中将“无为”作了清楚的交代,“无为”不是啥也不干“非为其凝滞而不动也”,而是“言”不能从“己”出。出“言”不从“己”是不“专”于己,“人主”出言不专于己,庶人其实也应该也同样如此(可能早就如此了),即或是不为权利,“谦听则明”也是提示“言”要多元化的意义。</b></p><p><b style="font-size: 18px;"> 《淮南子•主术训》还有一句:“法出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基本上说出了中国古代“法”的缘由,点明了“法”与“众适”的关联,这已经非常现代了,当今西方的法,也不过是“众适”的表达,所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有非常顽强的生命力就是因为“法、众适”相关联这样的精神要素早就在文化中确定下来了。需要思考的是其“众适合于人心”出了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基本上也是中国文化的基本问题。惟“人心不古”,人心在“人主”那里很快被篡改成“己”心,那么“以其言莫从于己出也”也就变得模模糊糊,也就随“己心”所欲起来了。黄老追求的“无为而治”也就成了汉武大帝的权宜之计(历史何尝不都是如此?)。西方解决“众适”可靠的办法是通过“契约”,或者说“契约”本身就是“法”来来保证,失之千里的是我们的“众适”靠的是“人心”,一路演化下来“人心”变“己心”,“己心”就偷偷地坐在了龙位上了,至此中国文化就走到了“人治”,“法治”就成了画皮。</b></p><p><b style="font-size: 18px;"> 惟“众适”可靠,有保障,把“己心”从“人心”中加以甄别,且加以调适,才是“法”之文明、和谐的不二选择,西方就是我们的榜样。</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