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校园之声、专题展板、微信群、QQ群、发放宣传单、告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国旗下讲话、征文比赛、手抄报、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