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中澳桃李书院初二年级法律责任专题讲座

民初九年级

<p>《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值此宣传国家宪法日之际,初二年级的领导和老师们为孩子们准备了一个青少年法律责任专题讲座。</p> <p>本次讲座我们有幸邀请到我校模拟法庭的特聘法律老师郑瑾老师,郑老师以幽默风趣的讲课风格激发了孩子们了解法律的兴趣,师生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互动。</p> <p>讲座重点讲解了关于青少年的相关法律,并举出相关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诽谤他人造成伤害、青少年不能抽烟喝酒等真实案例为孩子们进行详细的讲解。</p><p><br></p> <p>郑老师最后再次强调,如何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p><p>一、青少年要遵守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及社会行为规范,养成良好习惯。</p><p>二、独立思考,理性判断,努力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p><p>三、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思维模式,学习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p> <p>最后王玉兵主任和林守宇主任做总结,再次强调孩子们要敬法、遵法、守法,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要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争做一个爱国爱校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公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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