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负担――清原县清原镇天桥逸夫小学落实作业管理“十要求”

静心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11月17日,辽宁省教育厅召开了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十要求”视频会议。 清原镇天桥逸夫小学为深入贯彻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视频会议结束后,王素华校长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十要求”内容,并成立了作业管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教学领导深入学习文件内容,根据学校提出的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共识。</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为了深刻理解《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学校及时召开三级会议,即校级领导班子会议、中层领导会议、全体教师落实会议,解读“十要求”的具体内容,全校教师统一思想,达成共识。</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通过三级会议,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落实减负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学校必将以“十要求”为行动引领,进一步强化学生作业管理,通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四位一体,规范作业管理及作业评价体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统一教学行为,形成常态。</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为了贯彻执行《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学校再次强调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再次规范全体教师教学行为,明确不留题海式、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书面作业,而是开展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教学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引领学生走向深度学习。我们下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家长问卷调查,让家长了解“十要求”的具体内容,明确学校、孩子、家长各自的职责。</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增效才能减负,迭代方可创生。学校倡导以研究的方式推进学生作业改革,加强教研组集体备课,教学领导与年级组长共同研讨,将制定学习任务单的具体内容、形式和评价标准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设计出基础知识类、能力素养类、综合实践类的学习任务单,充分发挥学习任务单的有效性、灵活性、发展性和评价导向,从而达到提升教学质量的目标。</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各个年级集体设计作业形式、作业内容!</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教师及时做好作业批改记录!</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统一管理办法,家校合力</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为了保障《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内容扎实落地,学校进一步规范了作业管理体系。加大减负工作力度,学校领导深入班级,对学生书包进行检查,看看是否有私定教辅材料,同时询问孩子每天作业完成需要的时间、作业内容有哪些等等,以此来规范作业形式、内容和作业总量,确保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现减负提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span></p><p><br></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天桥逸夫小学将引领教师尽教育之责,对孩子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培养;引导家长尽培育之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良好的家校共育环境,发挥家校合力,助力孩子健康成长。</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省教育厅出台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让学校的作业管理有标准可依、有目标可循、有方法可行。我们将对照“十要求”,系统管理,精准施策。我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完善减负提质的各项举措,创新实践,将减负落到实处。让教师享受教育的幸福,让学生体验幸福的教育。</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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