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大讲堂之学法时光》第十期《学习〈民法典〉 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不被侵犯》——丰田镇中心小学六年一班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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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由通辽广播电视手机台与科尔沁区教体局联合制作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普法宣传特别节目《公益大讲堂之学法时光》第十期《学习〈民法典〉 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不被侵犯》,将于12月4日19:30在通辽手机台app播出。六年一班家长12月5日19点30准时收看了节目。</p> <p>《民法典》“人格权编“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意味着对隐私权的定义被进一步完善,更赋予了“私人生活安宁”这一重要公民权利的人格权属性。体现了国家对公民隐私的尊重和维护。日常生活中,扰乱私人生活安宁的案例不在少数,《民法典》生效后,接到骚扰电话、短信、或者朋友圈被微商刷屏等行为均可能构成对公民私人生活安宁的侵犯。</p> <p>结束后,家长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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