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依据教育部、省、市、局下发《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东古城镇克宁小学积极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举行了师生《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进行集体朗读。教师层面集中在会议室,由校长带领完成,学生在教室由班主任带领完成。 12月4日,举行升国旗仪式,由少先大队辅导员许凤丽老师进行动员和部署,宣讲《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12月4日下午利用“红领巾校园广播站”,由负责安全法制工作的张玉振副校长播报近几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学生明确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br>12月4日最后一节课,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征文活动。<br> 学校通过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习宪法基本知识的高潮,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其他法律制定要以《宪法》为基准,不能违背《宪法》规定。公民的行为要以宪法为准绳,严格遵守各项法律。通过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与传承,深入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的治国理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于建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