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宪法日活动宣传

美友81731661

<p>  大家注意过法庭上那枚质地坚硬、声音清脆的法槌吗?</p> 法律至上,一槌定音 <p>  一枚小小的法槌,体现出庭审活动的权威,彰显出司法的公证,昭示出人类社会的正义。</p><p> 法槌是法官的一个道具,是法律的一个符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增强,法治观念也在逐步改变。</p><p>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p><p>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对现行宪法的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p><p>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p><p>我国还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p><p> 75字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p> 普法小课堂 <p>案例一:</p><p> 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发生火灾。当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时,并没有发现任何火灾迹象。而此时,该市北面一个化工厂却真的发生了火灾,由于消防官兵未能及时赶到,扑救不够及时,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后经过调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原来是一名小学生出于好奇制造的恶作剧。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对社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危害!</p><p>案例二:</p><p> 初中生小张因为一件小事与同学发生口角而恼羞成怒。双方约架,小张将对方一顿拳打脚踢,最终致同学左耳鼓膜穿孔,轻伤二级。小张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而被判刑。看来,打架过头极易犯罪!</p><p>案例三:</p><p> 小孙受社会不良青年引诱,合伙实施盗窃。两个社会青年在小孙的指引下先后翻墙进入小孙就读的学校电脑室。小孙因为害怕没有跟随进入学校偷窃,仅是躲在校园墙外望风。最后东窗事发,小孙也因犯盗窃罪而失去了自由。所以,不是只有拿了东西才是偷!</p><p>案例四:</p><p> 四名年轻同学聚会,恰逢发生中日钓鱼岛事件。酒席间,电视再次播放相关钓鱼岛新闻,四人情绪激动表示愤慨。回家路上,四人借酒劲撒酒疯,接连砸了30多辆日本品牌的车辆。后来,四人均因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殊不知,这些行为不叫爱国,而叫寻衅滋事!</p> 平安校园,法律护航 <p>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是良好的品质,我们在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更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最后,让我们一起观看《宪法在身边》视频短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