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多措并举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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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12月4日上午,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的,开封市杞县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采取主会场与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会场活动在文庙广场举行,各分会场由各乡镇、各普法成员单位自行在本单位附近选择合适的地点位置进行宣传。   上午8:30,在主会场文庙广场:高耸的拱门、立柱,将宪法宣传标语彰显的非常引人注目,活动场面十分壮观,这场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以多角度、多形式组织的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主会场宣传活动正式开始。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黄宗刚,县政府副县长娄高、县政法委副书记何康建在活动现场视察指导时,对县普法办针对不同群体编印的各类法律书籍给予了肯定,了解了群众经常咨询的法律问题种类,并对下一步普法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p>  参加此次主会场宣传的单位有县委办、政府办、法学会、团县委、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工会、县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等10多个单位,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展出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宪法、部门法律知识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内容,各职能部门咨询台前的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及法律疑问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答,取得较好的互动及宣传效果。</p>   当天,主会场活动现场共展出宪法和行业法版面30块,设立咨询台9个,悬挂条幅6多条,发放法律书籍1500多本、宣传资料6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30多人次,现场解决群众法律问题20多件,受教育群众600多人。 除主会场活动外,各分会场上活动开展的亦是形式多样,县法院、县检察院分别在单位门口,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并解答群众咨询,县公安局将宪法宣传融入送法进基层活动,开展了宪法宣传进乡村、进驾校等活动,各乡镇(集聚区、金城街道办)、县直各单位也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邢口镇政府召开了会议,安排各村普法志愿者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真正做到了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中去,金城街道办事处在欣泰百货附近,对来往购物的群众着重宣传了《宪法》《民间借贷》等法律,县普法办、融媒体中心、交通局等单位也通过微信、广播、电视、出租车广告等形式扩大了宪法宣传的扩大面,弘扬了宪法精神,树立了宪法权威,为提升群众法律素养提供了学法平台,为法治杞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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