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各位家长:</p><p> 大家好!</p><p> 在寒风萧萧中,我们迎来了第七个的“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设立的节日。</p><p> 孙中山先生曾有言:“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总章程,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主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在全社会弘扬宪法和法治的今生,提高全民宪法观念和法律素质,对于推进法治进程,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p><p> 在清冷的风中,我们回首,坎坎坷坷的宪政道路,一路走过,血泪斑驳。1954年9月20日,我们拥有了第一步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历了时代考验,宪法凝结了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珍珠,绽放出奇异的光彩!</p><p>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处于我国独立、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每一个公民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必备的素质,而作为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坚力量的大学生更应深知重任在肩。维护公平、维护正义、促进法制的完善是我们的共同而永恒的追求!</p><p> 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千家万户,送进每一个公民的心里,弘扬宪法今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弘扬宪法精神,在增强校园创造活力的同时,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p><p style="text-align: center;">2020年12月4日</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