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我宣誓:</p><p>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其规定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了更好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我们必须学习宪法。教师也是我国公民,能知晓宪法内容,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有助于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为了使老师们知晓宪法内容,2020年12月3日,李旺镇杨堡幼儿园开展了《学宪法 讲宪法》会议。</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国家宪法日的由来</b></p><p style="text-align: center;"><br></p><p>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1954年9月20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1982年,我国在吸收建国以后几十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现行的宪法。同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1982年宪法。2014年11月1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中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了国家宪法日,就是为了纪念1982年宪法的批准实施。在此之前,每年的12月4日都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日。</p> <p>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p> <p> 其实,我们与宪法的关系,远不止这些。</p><p> 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p><p> 有事儿找法的人越来越多,</p><p> 用法说事儿的人也越来越多,</p><p> 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正在破土而出!</p><p> 按下了依法治国“快进键”的法治中国,未来必将砥砺前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