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铺小学“12.2”交通安全日---致家长的一份信

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小学少工委

尊敬的家长:<br>您好,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兰州市道安委制定下发了《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行动方案》,结合方案要求,敬请协助做好和要求您的孩子做好以下几点,让孩子们真正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br> 1、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2、乘坐公交车上学的,要教育孩子放学后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3、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斑马线,没有人行斑马线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4、学生骑车要做到: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三轮车上路。 5、家长开车接送学生时,车辆一定要服从学校人员安排组织,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放在校门口阻塞交通。家长骑电动车或摩托车接送学生时,务必都要佩戴头盔,做到“一盔一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钻乱窜。 6、接送学生的家长,在接到孩子后请尽快离开,不要在校门前路段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建议离校较近的中高年级学生,不用车辆接送,改为自已步行上下学。 7、学生及学生家长要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老爷车”;不搭乘驾驶员有(酒后、疲劳等)情况的车辆。如果碰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122报警服务台)。 各位学生家长,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大力支持。<br>祝您和您的家人: 平安!幸福!<br><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小学</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0年12月2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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