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召开2020年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工作会

召陵区食安办

<p>  为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的作用,加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协管员的监管水平,加强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切实将舌尖上的安全落到实处,12月1日,召陵区2020年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工作会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6楼会议室召开,邓襄、东城等镇(街道办)食安办主任、食品安全联络员、各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和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等80余人参加。区食安办负责人王寒主持会议。</p> <p>  会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股股长鲁新昌宣读了《召陵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关于聘任2020年度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通知》等文件,并当场向部分村级协管员发放工作证。</p> <p>  召陵区市场监管分局党总支副书记耿超在会议上强调,一要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村级协管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协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乡镇食品监管,强化责任担当。要配合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形成监管合力,真正发挥食品安全监管 “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二要强化学习,提升协管能力。协管员要能够做到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监管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及监管要点,不断提升食品自身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协管能力。三要健全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要严格落实《召陵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将基层食品协管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经费预算,根据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数量,足额保障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报酬补助。同时,强化量化考评,将协管员信息报送、参会出勤、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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