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陇南市专项督查组来宕昌县金木学校检查指导工作

高娟娟

<p>  12月2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陇南市专项督查组组长、团市委副书记刘洋,团市委青发部副部长刘智花、市公安局二级主管李王平、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科员代瑜璟一行四人来宕昌县金木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县教育局安稳股股长吕锦刚、团县委副书记马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艳蓉、县公安局干部马一平陪同检查。</p> <p>  检查组在学校办公室听取了学校负责人关于预防校园欺凌、青少年犯罪和性侵害等工作的具体汇报,详细查看了学校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台账、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并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宿舍管理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p> <p>  检查组要求: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中小学生犯罪。2.校园安全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按强制性报告执行。3.教职工队伍管理要严格,对教师师德品格、管理水平、心理素质、法律意识等提出新的要求。</p> <p>  我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预防性侵害为重点,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p><p>  校园应当是学生最安全的地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美好愿望。我校将扎实推进少年儿童在校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法制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让学生在良好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快乐的成长。</p> <p>监 制: 戚玉方</p><p>审 核: 韩胜安</p><p>编 辑: 许清娥 高娟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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