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与最美的时光相遇,用相机记录下温暖瞬间,是摄影人最简单的愿望。走过大街小巷,感受四时风光,长白的另一面还在等待你与我们一起携手发现! 加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你将收获一群志同道合的影友,相约去拍摄家乡的山山水水,人与事,城市与乡村,今后创作时将会有更多懂你的人陪伴,留下美好的记忆。</p> <p>入会条件凡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执行决议、承担义务、交纳会费(一次性缴纳200元),自愿加入本协会的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工作者,有从事摄影创作的相机摄影设备,由本人直接提出书面申请,经两名正式会员介绍,并经本协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即成为本协会会员。新入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0日。</p><p>入会方式符合入会条件者,在提交入会申请时一次性交纳会费200元。</p><p>联系人:王德军 </p><p>电 话:18643980945</p> <p>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章程</p><p>总 则</p><p>第一条 长白县摄影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长白县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自愿参加并组成的群众艺术团体。</p><p>第二条 本协会一切活动均以《吉林省社会团体管理若干规定》为准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按照协会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p><p>第三条 本协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在各项活动中对会员进行组织和指导。</p><p>任 务</p><p>第四条 本协会以学习探索摄影业务、提高摄影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与艺术水平为宗旨,以繁荣本地文化艺术和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大局为己任。</p><p>第五条 坚持摄影创作正确方向,倡导良好的学风和活跃的交流机制,树立精品意识,提倡题材、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发展。为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摄影人才提供表彰和奖励的机制。</p><p>第六条 加强各类摄影风格和摄影理念间的探讨,组织有效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开展良性摄影评论,重视培养摄影艺术的新生力量,发现和吸收新会员,发展和壮大摄影队伍。</p><p>第七条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加强与其他文艺团体和外地摄影组织及友好人士的交往,积极创造条件,为会员开展摄影活动、从事摄影创作提供良好的氛围和环境。</p><p>会 员</p><p>第八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执行决议、承担义务、交纳会费,自愿加入本协会的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工作者,有从事摄影创作的相机摄影设备,由本人直接提出书面申请,经两名正式会员介绍,并经本协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即成为本协会会员。会员审批,原则上一年进行两次,必要时可临时或延期进行。</p><p>第九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会员在本协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协会工作及领导机构的公开批评、建议和监督权;有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的权利;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主动退会者,需提交书面申请。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坚持摄影创作并提交作品,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p><p>第十条 协会依法维护会员必要的合法权益。协会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按照程序向上级摄影组织推荐。</p><p>第十一条 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拒不执行协会决议,年度内不参加协会活动、不提交作品,严重破坏协会团结、阻碍协会发展,对协会形象和权益造成重大损失以及违法犯罪者,经民主程序,取消其会籍。跨年度不参加协会任何活动、不提交作品者,视为自动退会。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个人盈利性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经民主程序,取消其会籍。</p><p>组 织</p><p>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是本协会最高领导机构。会员大会职责是: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修改协会章程;选举产生本届理事会;制定和通过其他重大决议。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p><p>第十三条 理事会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职责是:贯彻和落实协会各项决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选举产生协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延期或由主席团临时召集。</p><p>第十四条 主席是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经会员大会通过。同时选举产生副主席若干名,从中选举1人担任常务副主席,由正副主席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职责是:领导理事会日常工作;审批入会申请;任命或撤换秘书长;按照规定向上级合议推荐优秀会员;审议、确认理事会人选增补、更换等事宜。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视情况召集。本协会设立终身名誉主席、名誉主席及顾问若干名。视情况受邀列席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正副主席、名誉主席、顾问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p><p>第十五条 秘书团是本协会工作的日常执行机构,秘书长由本届主席团任命。副秘书长设若干名,由秘书长提名,主席团任命,正副秘书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协会常务工作。本协会实行主席团和理事会领导下的常务副主席与秘书长负责制。</p><p>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终止程序。在本届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联合提出要求终止议案,并得到本届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后,本协会即终止活动。</p><p>经 费</p><p>第十七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相关部门资助,社会捐助,会员会费,协会自行创收等合法收入。协会所有经费归全体会员所有,用于关系协会整体利益的事宜和活动,严禁私自花销及侵占、挪用。</p><p>附 则</p><p>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协会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本章程修改权属会员大会,解释权属于本届理事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