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继10月30日县民政局前来庄头镇初级中学对我校困境生吴所为资助3000元之后,县慈善协会又于12月1日对吴所为同学给予了3000元的资助款。</p> <p> 困境少年吴所为系四川籍,自幼随母亲与继父来澄城打工,义务段小学与初中七年级于陕西省蒲城县私立学校就读,一家三口于澄城二矿空巢家居区租住,2019年因其母病重,不得已辍学照顾母亲。因经常往返县城医院与矿区为其母购置止疼药物,澄城县教育局基教股获知该生疑是适龄少年辍学后,安排其转学至庄头镇初级中学八年级入学就读,入学一周后,其母病逝。学校将该生困境上报教育局关工委,后经学校、教育局关工委、县关工委多方协商,将形同事实孤儿的学生吴所为予以了妥善安置就学。</p> <p> 慈善协会会长王进升主任询问了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表示会一直密切关注孩子的发展,随后由慈善协会办公室主任权阳阳和财务室主任成智民落实了对吴所为的现金资助。</p> <p> 受助学生吴所为也表达了真挚的感谢:“感谢慈善协会的叔叔阿姨!你们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资助,更让我感受到社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我一定不会辜负老师和爱心人士们的期望,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有出息的人,一个懂得感恩的人,一个奉献社会的人。”</p> <p>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捐资助学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这是一项体现爱心、温暖人心的善举,是一件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实事好事,更是一种传递社会正能量的表现。澄城县慈善协会,自创立以来一直都走在慈善公益事业的路上,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完美地诠释着温暖的爱心,传递着浓浓的正能量,弘扬着新时代的雷锋精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