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迎接溪湖区教育局督查指导 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学校教学行为,辽宁省教育厅颁布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溪湖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12月1日下午,溪湖区教育局的周洁科长和任丽娜老师到溪湖区实验小学开展了专项督查指导工作。 王颖副校长进行学校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汇报。通过“三个”立即,以问题为导向,对作业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周洁科长详细查阅了学校相关工作资料 周洁科长和任丽娜老师深入教学班调研,向班主任教师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与学生谈心,了解课余学生居家学习和生活的情况 周洁科长对实验小学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建议。 最后,实验小学校长于恩强表示,学校高度重视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并已经积极贯彻落实,目的是想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深挖高效课堂教学潜能,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课题进行研究。今后,学校将常抓不懈。 我们坚信,在溪湖区教育局的关注指导下,实验小学一定会深入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让孩子们的书包轻起来,让孩子们的童年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