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镇满族第五小学校——交通安全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伊通镇满族前范村小学校

<p>尊敬的各位家长:</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你们好!</p><p> 12 月 2 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伊通镇满族第五小学校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p><p> </p> <p>  教育孩子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同时请您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己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们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p> <p>  教育孩子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严禁乘坐拼车和合租“黑车”。乘坐校车或公交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杂物,并一定要从车右侧门上下,下车后要从车尾绕行过马路、不要突然横穿马路。</p> <p>  教育孩子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p> <p>  教育孩子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可以骑自行车的,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p> <p>  家长在驾车接送学生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要有序停靠车辆,要安全文明行驶,不得乱停乱靠,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与机动车抢行。</p> <p>  三轮、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上路必须配戴安全头盔,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载乘身高1.1米以上未成年人;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人行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禁止两轮、三轮电动车在市区道路鸣喇叭。</p> <p>  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为创建文明平安城市,做出一份贡献。</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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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