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安全意识 重视安全教育

春之韵

<p><b>  记参加国培计划(2019)甘肃省安全教育管理者培训项目兰州文理学院(第一期) 培训心得</b></p><p> </p> <p><b>  2020.11.23――11.26,我参加了国培计划(2019)甘肃省安全教育管理者项目培训文理学院培训班为期四天的培训,兰州文理学院承办方高度重视,组建了由学校安全管理专家和熟悉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的高水平专家组成培训师资团队,同时为本次培训提供了优质的培训软硬件条件和学习生活环境。</b></p> <p><b>  2020.11.24早上8:30分,由兰州文理学院教育学院院长、国培计划办公室主任董小平主持会议,董主任要求第一期学员(148人),培训期间服从管理,认真学习,主动实践,积极参与培训期间的各种教学活动,积极撰写培训日志,并记录培训收获和体会。</b></p> <p><b>  早上9:30――11:30由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殷兴东教授主讲《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政策法规解读》,他从一、依法执教。二、如何依法执教。三、教师的权利。四、教师的义务。从法律法规层面,增强了参训教师依法施教的意识,强调了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要全方位的实施安全保护,使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告诫广大教师在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同时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b></p> <p><b>  下午14:30――17:30由全国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兰州市“金城名校长”、正高级教师、兰州市城关区耿家庄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赵永忠校长主讲《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内容及方法》,他从一、校园安全是什么?二、教育安全多重要?三、校园事故知多少?四、救援安全责任谁来负?五、校园安全管理怎么抓?五个方面作了系统阐述。</b></p><p><b> 使我认识到了安全工作是一个学校的首要事情,是学校开展教育活动的前提,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教师既有教育的权利也有教育的义务,因此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起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时候都要尽到工作责任和管理责任,为学生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b></p> <p><b>  2020.11.25早上8:30――11:30由兰州文理学院副院长、国家级二级心理咨询师――王成德教授主讲《校园欺凌及心理危机干预》,王教授从一、校园欺凌及其危害。二、校园欺凌的深度分析。三、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三大方面阐述了学生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所导致的危害性,并从学校、家庭、社会、司法等层面提出了要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对策及建议。</b></p> <p><b>  2020.11.25下午14:30――17:30由中共兰州市委党校教务处副处长――张彩云教授主讲《中小学校应急管理与媒体沟通》,她从一、事前预防准备阶段。二、事中现场处置阶段。三、事后恢复重建阶段。三个方面作了重点论述,对于怎样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她强调,作为学校安全责任人,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及时准确研判出发点,合理制定应急预案,不能只贴在墙上,放在柜子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手忙脚乱!对于应急预案的组织演练,张教授重点强调,应急预案的演练不能光“演”不是走过程,要以“练”为主,完善应急预案是舒缓的工作也是准备的工作。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这方面,要重视我们的孩子是否在最短时间内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和自救常识。</b></p> <p><b>  在各位学员热烈的掌声中,本次培训工作圆满结束!通过这次培训,使我自己对校园安全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也认识到了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当每个孩子踏进校园。我们就有教育管理的责任,既有教育的权利也有管理的义务。</b></p><p><b> 借用耿家庄小学赵永忠校长的一段话作为此次培训的感悟吧!</b></p><p><b> ――“校园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希望,认识上再提高、思想上再重视、落实上再到位、就一定能够降低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从而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让老师舒心、家长安心、社会放心!愿我们的学生――平安健康、快乐成长!”</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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