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不是负担,是学习的习惯!”——溪湖区实验小学多措并举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东风教育

<p>  作为教育减负的一个关键词,“作业”是人们一直关注的热点话题。溪湖区实验小学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文件精神,立足于学校“根韵教育”办学思想,多措并举促进学生作业改革,让作业不再是学生的负担,而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养成的良好学习习惯!</p> <p>  学校对学生“减负”工作高度重视。2020年11月17日上午,校领导参加全省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学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文件精神。校长于恩强带领班子成员对文件内容逐项解读,对下一步学校作业管理工作进行细致研讨。2020年11月18日,学校针对学生作业管理专项工作分别召开班主任、科任教师会议,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工作。</p> <p>  “作业不是负担,是一种学习和积累的过程。做作业的目的是巩固所学知识,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实验教师团队带着这样的教育共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管理,力争让学生作业更加科学合理、更具个性发展。</p> <p>  措施一:建立机制,学校教导处出台《实验小学学生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让教师对学生作业批改有章可循,有据可查。</p><p><br></p> <p>  措施二:学校依据文件精神,出台《实验小学办学行为准则》,进一步规范教师办学行为,并签订作业管理责任状。由党支部牵头,对教师办学行为实行校领导包保责任制,层层负责,在思想上对教师进行规范和引领。</p> <p>  措施三:对目前学生作业状况进行自查。在教导处指导下,教师对学生作业难易程度、时间把握、教学效果等方面找不足查原因,明确整改方向。</p> <p>  措施四:家校联动,对学生进行《学校作业管理问卷调查》,了解学生作业布置、教师作业批改等实际状况。下发《致家长一封信》,指导家长做好孩子“减负”的家庭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对学校作业管理工作的监督。</p> <p> 愿作业不再是负担,是奔跑少年成长的印记,让教育回归最初的质朴与善良!实验教育团队,我们在行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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