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长岛蓝湾项目一期3号、18号、19号楼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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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抓好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制拆除海南名角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长岛蓝湾项目一期违法建筑工作要求,确保我县顺利完成拆除任务。根据临高县“两违”打击专项办会议精神,由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临高县公安局、临城镇政府、卫健委、消防大队等各相关部门,于2020年10月30日对长岛蓝湾项目一期3号、18号、19号等楼体进行拆除,截至11月13日,该项目3号、18号、19号楼违法建筑面积共计4.2万余平方米已全部拆除完毕,因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正在抓紧清理并恢复原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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