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学期合肥四十二中北城世纪城校区小学部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

奋斗

<p>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公布了《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为此42中北城世纪城校区成立检查组深入办公室、教室进行督查,并结合校情制定了《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学校“办学十五项规范”》。 小学部全体教师并于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4点10分,在会议中心一楼参加了以“规范办学行为”为主题专题会,会议由严志伟副校长主持。参加的部门负责人有分管德育工作的汤丽莎副校长、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宗先菊大队长、分管教务处工作的尹杰同志及分管教科室工作的李峰峰同志,按照会议流程,大会内容摘述如下:</p><p> 一、少先队工作与德育工作有效融合</p><p> 会议伊始,宗大队对2020年校发6号文 《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学校小学部优秀班集体(中队) 暨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评选细则(试行)》进行详细解读。宗大队带领全体小学部教师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我校德育工作,使学校少先队管理与班级管理相融合,充分调动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并加强了班级管理的规范性与实效性。此项细则的实施推进了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的公平公正,更好地贯彻落实了《北城世纪城学校行动德育实施方案》。</p><p> 紧接着汤副校长就近期小学部德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进一步的强调和布置。对阳光大课间和眼保操的执行和检查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强调班主任一定要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课间文明有序,不追逐打闹,不乱扔乱丢。</p> <p>二、教师业务反馈之规范作业布置</p><p>  会议第二项教务处负责人尹杰同志向全体教师反馈了教学业务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和不足。尹杰同志指出教师们均能积极参加集体备课,能准确把握教材的重点、难点,制作课件。学生作业布置适量,种类齐全,教师批改认真及时,批阅时间明确,学生订正后及时再批。从教师课后反思中可体现出教师对教材的深入研究,并对学生进行德育、美育等方面的教育,这些都值得肯定。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如对待学困生布置针对性作业,教师信息技术运用手段应该多元化,提高听评课参与度,提高教研热情等。通过此次检查,望各位老师对自己能够有清醒的认识,准确的定位,对学生有更全面的了解。及时参加各类培训、交流研讨、公开课展示等活动,对待教学更加用心、更加上心,对未来的教育生涯有规划、有展望! </p><p><br></p><p><br></p> <p>三、教科研工作之规范课堂</p><p>  会议第三项李峰峰同志就教科研工作作简要汇报,学校开学至今开展了多项活动,有优质课评选、优秀教学设计评选、信息技术课堂应用展示、高效课堂展示、双周论坛、学科素养活动、课堂大练兵等,对积极参加的教师予以点名赞扬,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这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同时在活动开展中要引领教师规范课堂,不得体罚打骂讽刺学生。 </p> 会议最后一项,严副校长就小学部全面工作做简要总结,并就《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及《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学校“办学十五项规范”》做进一步强调,告诫大家不仅能做事、会做事、肯做事,还要不出事,强调所有教师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体罚打骂学生,不得使用一教一辅之外的材料,不得违规补课,在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言传身教。 附:一、《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br>1、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br>2、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br>3、不得随意占用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br>4、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br>5、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br>6、不得侮辱、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br>7、不得举行周考、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br>8、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br>9、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br>10、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br><br>二、校(2020)7号文《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学校“办学十五项规范”》 节选<div><br></div> 三、校(2020)6号文《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学校小学部优秀班集体(中队) 暨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评选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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