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幼儿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你了解吗?

嘉悦臻美

<p>  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p>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p>(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p><p> 1.资助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p><p> 2.资助标准: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年;一级幼儿园900/生.年;二级幼儿园700/生.年;三级幼儿园500/生.年;未入级幼儿园350元/生.年)</p> <p>(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p><p> 1.资助对象: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资助。</p> <p>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50元(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区)按5:5比例分担。市与区县分担部分,市级与临潼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按7:3的比例分担,市级与其他区县按6:4的比例分担。</p> <p>  3.发放形式:幼儿园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生活费补助具体实施办法,按补助标准抵扣伙食费,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p> <p>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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