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在这个秋高气爽的季节,我与同校的教师一起参加了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为我们新老师组织的新教师培训。短暂的开班式以后,正式开始了新教师培训的第一课——郭晓琳老师为我们讲解的《教育法律法规与规章》。</p> <p> 说实话,不管是考教师资格证还是教师招聘考试,关于教育法律法规真的背了很多,但更多只限于理论知识,很少用于实践,今天郭老师给我们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如何将理论用于实践,如何与学生相处,如何保护自己,有很多我从来没想过的问题,让我们受益匪浅。</p> <p> 郭老师从四个方面给我们讲解了教育法律与法规,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教师应尽的义务,并通俗的告诉了我们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尤其是有个例子通俗易懂且让我记忆犹深:“就像小孩打架一样,谁打了你,你就去找谁家长;工作中谁侵害了你的权益,你就去找谁的上级单位维权”,深入浅出让我们很好理解。</p> <p> 因为郭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解,枯燥的理论课也变得活泼起来,在座的新老师们听课非常认真,在这种积极向上的气氛里,我也不自觉认真起来。两个多小时的课程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期待明天的课程,相信接下来的几天我能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为我未来的教学也一定大有益处!</p> <p>供稿:马世玉</p><p>图片:谢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