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p> <p> 这部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体现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民事权利的一个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p> <p> 沈家本说过:“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为带头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早在7月末,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就集中学习了《民法典》,为整个学习宣传活动拉开序幕,为师生们的后续学习树立榜样。</p> <p> 为使全体教师知道这件大喜事,8月中旬,我们第三小学校通过钉钉平台如期召开了主题为“学习、领会、宣讲民法典”的活动。活动由何长春校长主持,全校49名教师参加。 </p> <p> 会上,教师代表朱建涛做了宣讲发言。</p> <p> 管子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p> <p> 会后,老师们认真书写了学习笔记,上交了学习心得,各学科组在组长的带领下召开了研讨会。会上,教师们交流自己深刻的体会,展示个人满满的收获,更重要的是:大家对实现社会主义法制这一目标信心满满。</p> <p> 孟子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为使此次宣传活动根植于学生心中,学校大队部组织三到六年级学生创办一期主题为“带你学习民法典”的手抄报活动,积极营造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浓厚氛围,使这次宣传活动进入更深的层面。</p> <p> 为了使《民法典》真正走进人们的生活,为人们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学校在十月份又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了《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活动。这次活动得到支部、学校的高度重视,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何长春同志亲自主讲。</p> <p> 何书记就《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意义、法律范畴、章节重点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解读。通过这次《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丰富了全体教师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了教职工的守法意识,为缔造法制中国付出当代教育人的努力与担当。</p> <p> 为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范围,发挥第三小学党支部的辐射作用,学校提早在龙江志愿平台发布志愿学习宣传任务,吸引更多支部以外的党员参与,扩大本次普法活动的影响广度。学习之后,支部所有党员又撰写了《民法典》学习笔记,为本次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p> <p> 法制内涵,我们的理解并不专业,为避免在解读中出现偏差,我们特意聘请新兴派出所的张警官,对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民法典》走进校园的宣讲活动。</p> <p>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做为伸张正义的主角之一,张警官从执法者的视角剖析了法典诞生的重要意义,从专业层面解读了法典与人们生产生活的紧密关系,并运用法典规定对以往案例进行了新的阐述。</p> <p> 活动过后,张警官和与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合影留念。</p> <p> 通过以上的一系列《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第三小学校全体师生的守法观念,培养了师生学法用法的习惯,为全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同时也为全面实施社会主义法治,为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中国添砖加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