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秋冬季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通知》甘卫监发(【2020】35号)、 县卫健局《转发关于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主体责任的紧急通知》(徽卫健发【2020】349号)文件要求。我所周密部署,为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强化院感防控,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自10月19开始, 本次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行政处罚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点检查二级医院2家、县级医疗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13家、民营医院9家、村级卫生室6家、个体诊所29家:按照收治呼吸道传染病患者的要求对医院总体布局、门急诊(含发热门诊)、留观室、隔离救治病区等进行升级改造,落实病房“三区两通道”,预检分诊制度和传染病首诊报告负责制、发热门诊、新冠病毒核酸实验室检测、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医院环境监测、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储备医疗救治床位等落实情况。民营医院是否严格落实“四早”要求等。诊所是否建立诊所发热病人日报告制度,是否按要求做好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和记录,做好发热病人登记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监督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监制:梁海英 审核:石丽君 编辑:魏娜<div><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