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止滑促升、决战收官”重点工作营造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在泾阳县人社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下,泾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源头预防,重视用工环境治理,把治欠保支与监察治理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当中,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省市各类督办件进行专查以及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等方式加以落实,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了我县用工环境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167efb">深入企业宣传劳动监察法规</font></h5>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167efb">举办专项活动,向劳动者宣传劳动监察法规</font></h5> <b> 一、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执法氛围,提升知法守法意识</b><br> 为配合搞好根治欠薪工作,营造良好的不能欠薪,欠薪可耻的舆论氛围。泾阳县劳动监察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宣传根治欠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教育引导用人单位遵法守法。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深入工地、企业进行宣传等多种方式,将国务院治欠保支、根治欠薪的决心传达给各类用人单位,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印制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散发,让劳资双方熟悉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常识,提高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劳动用工秩序。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167efb">深入用工企业,开展巡查检查</font></h5> <b> 二、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b><br> 一是通过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尤其对招用农民工较多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加强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10月份以来巡查用人单位35户,向8户用人单位下达了《询问通知书》,限期责令改正4户,有力打击了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劳动用工秩序。同时,通过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各类专项检查活动,积极运用劳动监察“两网化”预警功能,加强形势研判,时刻关注欠薪的新苗头、新趋势,加大防范化解力度,依法妥善解决存在问题,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欠薪问题治理。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举报投诉渠道,使劳动者能全天候举报投诉,反映问题及时得到解决。10月份以来,共接待投诉举报咨询案件14起,协调处理欠薪案件6起,为25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4.45万元,有力打击了欠薪不良企业,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br> 二是全力推进各项制度落实落地。依据《条例》规定,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动态监管力度,指导所有在建项目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施工过程结算、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告示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同时及时督促所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要求监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各项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劳动用工氛围。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167efb">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font></h5> <b>三、继续开展根治欠薪行动,遏制欠薪案件发生</b><br> 10月份以来,泾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组织监察人员深入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根治欠薪排查。通过查阅资料、员工档案,召开民工代表座谈会,调查了解客观真实用工状况。严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截止目前,检查用人单位20余户,在建工程项目5户,其中国有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4户,其他工程建设项目1户。通过检查,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基本能落实实名制管理等5项制度,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现象,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b>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b><br> 一是继续做好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督促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我县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继续对辖区、行业主管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历史陈欠,坚决杜绝发生新欠。督促用人单位全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实行欠薪源头治理,实现到今年年底无拖欠。<br> 二是落实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地生根。督促各镇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治欠保支工作。项目审批单位要督促新建项目开工之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业主管部门要在项目开工后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工资等制度,并强化过程监管,将欠薪隐患消灭在平时。并在关键节点积极排查监管范围内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发现欠薪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