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驻村书记莫冬青帮助贫困户跨省讨要执行款

百年古镇——美丽合涧村

<p><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真的太感谢莫书记阿姨了,要不是您帮忙,这笔赔偿款可能至今一分钱都拿不到,这笔钱对我和弟弟来说就是一笔很大的钱,也能解决很多事。”林州市合涧镇合涧村13岁的贫困户赵敏激动地讲到。</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据了解,赵敏的父亲2012年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本来儿女双全的幸福家庭犹如晴天霹雳一般突然倒塌,赵敏当年只有5岁,其弟弟不满2岁。后该案经壶关县人民法院、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次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除保险公司承担的相关赔偿到位外,另判决被告程某强赔偿相关财产损失7万余元未能赔偿到位。</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由于赵敏母亲改嫁,她和弟弟只得跟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2016年脱贫攻坚战打响,赵敏和弟弟被确定为因学致贫贫困户,林州市税务局副局长靳俊金为其帮扶责任人。</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2017年,案件在壶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入执行程序,受地域和其它因素影响,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程某强。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帮扶责任人靳俊金也多次奔走于壶关、上海等地托人寻找被执行人程某强的线索,但因程某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件不得已进入了终本程序。</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今年5月27日,林州市人民法院选派政治部莫冬青到合涧镇合涧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靳俊金在第一次见到莫冬青后就说到了该案执行情况。在和赵敏及其家人多次沟通后,莫冬青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多次研究案情。最终,决定由莫冬青负责与壶关县法院执行局对接联系,争取尽快将该案执结。壶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飞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给予了积极回应。期间,莫冬青多次电话与杨飞局长和执行人员联系,并专门给壶关县法院院长王兴仁及杨飞局长分别去信,态度诚恳、言语动人,希望能特殊案件特殊对待,通过执行来助力脱贫攻坚。之后,经过壶关县法院执行局多方努力,最终查封了被执行人程某强9177.07元钱款。</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今年8月中旬,经提前沟通预约后,莫冬青同合涧村党支部书记牛海周、村干部赵广修陪同赵敏爷爷一起到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了该笔执行款,并向壶关县法院赠送了锦旗,执行人员也表示还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争取早日将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返回村里后,拿到执行款的赵敏激动异常,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span></p> <p><span style="color: rgb(22, 126, 251);">  “有事就找莫书记说说!”这已经在合涧村群众心中形成了共识。面对镇村干部和群众的赞扬,莫冬青腼腆地笑着说:“这是作为驻村书记该有的责任担当,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只有这样,群众才能信任你、依靠你,咱才能把驻村工作做好、做实。”</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