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indent-1"><b style="color: rgb(1, 1, 1);">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政治、强师风、守法纪、重安全、正风气”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全面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广大师生要重点提升法律素养,强化守法遵法用法意识。</b></p><p class="ql-indent-1"><b style="color: rgb(237, 35, 8);">10月22日,我们邀请沙河二幼的法治副校长、人民检察院干警:陈昊 来园给老师们讲授法治课——新时代幼儿教师。</b></p><p><br></p> <p class="ql-indent-1"><b>《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b></p> <p class="ql-indent-1"><b>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b></p><p><br></p> <p class="ql-indent-1"><b>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b></p><p><br></p> <p class="ql-indent-1"><b>作为一个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b></p> <p class="ql-indent-1"><b>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幼儿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框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为提高我们对《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认识,特选择与我们自身和我们的教育对象相关的法律条文一同学习。目的是希望大家牢固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b></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