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育新小学“扶贫日”系列活动——致家长一封信

俏俏

<h3><br>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要把发展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计”,“要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再穷不能穷教育,再穷不能穷孩子”。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上级关于“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育新小学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首先让我们一起来普及一下“扶贫日”的概念及意义吧。<br></h3> <h3>  全国“扶贫日”起源  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1992年12月22日,联合国通过了将10月17日设为国际消除贫困日的决议,旨在促进全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减贫意识。每年这一天,联合国都会选择一个国家作为主会场,开展不同的主题活动。 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明确,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h3> <h3>  全国“扶贫日”意义 我国设立“扶贫日”是响应联合国决议的具体行动,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就是要号召全社会来学习身边的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发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慈善精神,慷慨解囊,纾困解难,捧出一片爱心,奉献一份力量。积极为贫困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积极参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帮学、助医、捐赠等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h3> <h3>教育扶贫政策一、2020年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营养午餐资助项目:1. 资助对象及申报条件: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1)学生本人有低保证;(2)父母有低保证(如果父母一方有低保,则学生必须与低保人在同一户口);(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低保证,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学生父母有一方去世或正在服刑,并出具火化证明或服刑证明;(4)经县(区)级或以上级别的民政局认证的低保边缘户家庭的学生。注意:学生本人已经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不可以再申报本补贴,但可以申报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两项补贴不能重复申报。2. 补贴标准小学4元/天/人,初中5元/天/人,高中6元/天/人;补贴天数:小学、初中每学年195天,高中每学年205天。本学期小学、初中98天,高中103天。 二、2020年残疾学生营养餐资助政策:1. 申报对象及条件:幼儿园(含有资质的民办园)、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本人持有残疾证)2. 补贴标准(1)学前教育阶段 每日三餐:12元/日/人。(2)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 走读生每日一餐:8元/日/人。 住宿生每日三餐:20元/日/人。3. 每学年按195天计算(本学期按照98天计算)。 三、 长春市脱贫攻坚教育扶贫项目1. 资助对象及条件在幼儿、义务教育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幼儿、义务教育学段就读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2. 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00元/生/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1000元/生/年。(在2020年具体标准下发前使用本标准) 四、农安县建档立卡家庭在校学生校车费补助项目1. 资助对象:在义务教育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 资助标准: 500元/生/年(在2020年具体标准下发前使用本标准) 五、非寄宿生生活补助2019年秋季开始,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在小学段就读的学生。1.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补助。2.发放方式:分学期发放,打入学生名下银行卡。 让我们家园携手,助力脱贫攻坚,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 <br> 农安县育新小学 <br> 2020年10月16日<br><br></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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