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亮生活——同上一堂法治课

君攸宁

<p>  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培育法治文化,拒绝校园暴力;树立法律权威,构建法治校园。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10月14日13点,由东西湖区教育局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在我校开展。</p><p><br></p> <p>  本次活动的主讲专家是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秘书长,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法律顾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东西湖区政府法律顾问陈亮,参与活动的是实验小学五年级学生。</p> <p>  活动开始前,学生们在老师的组织下,有序来到了报告厅,端正坐好,等待活动开始。</p><p> 参与活动的五2⃣️班和五6⃣️班学生</p> <p>  陈秘书长从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的表现,未成年人权益的救济和保障三个方面为我们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民法典中的相关条例,以生动的事例为材料,引导孩子们思考、研究,让孩子们充分参与到活动中去。</p> <p>  孩子们听的多认真呀</p> <p>  拒绝校园暴力,共创法治校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许。</p> <p>  让我们携手同行,并肩前进,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青春梦想快乐飞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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