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加区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公安机关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的总基调,开展了以“两队一室”建设为核心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改革,全面提升辖区的治安驾驭和管控能力,有效的实现派出所警力资源最大化,最大限度提高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民警深入了解辖区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为群众办实事、解难忧,主动上门帮辖区老人补办户口,热情高效服务获辖区群众点赞。</p> <p> 近日,光明派出所出现了一名七旬老人,步履蹒跚得走进派出所,民警立即上前搀扶老人到派出所椅子上坐下,警长朱义明、辖区民警刘学文详细询问老人需要办理的业务,了解到老人王某1942年生人,78岁,在原籍没有办理过户口,其儿子李某58岁也没有户口,1973年全家离开老家黑龙江省克山县,居无定所,在全国各地只能靠打零工为生,一晃47年过去了,户口问题深深困扰着贫困家庭的王某,一直未能落户,无法享受政府给予老人的低保、医保等优惠政策,甚至基本的出行需求都无法满足。老人嘴中一直在说着:“全国各地都走遍了,我这一直也没有户口,死了都是没有身份的人啊。”了解到老人的情况后,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调查走访、电话核实、制作笔录、协同配合的简便、合法、仁惠的解决办法,为了解决老人的晚年之忧,当天主动上门,前往老人家中收集补录户口的相关资料,根据程序,派出所紧锣密鼓地为补录老人户口事宜忙碌着,积极与治安大队联系,此种情况下老人补录户口按规定所需补齐核实的相关材料,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调查核实工作十分困难,但民警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地跑,一个又一个地问,一个接着一个电话的打,逐一对王某和其儿子李某本人、亲属、居委会老委主任调查制作笔录,电话联系原籍地村委会、原籍地派出所、原籍地居民,出具了证实老人王某与其儿子李某曾经居住无户籍身份的证明,辗转周折后终于在一周内为老人及其儿子办理了户口簿和身份证,让老人七十多年漂泊在外的“黑户”生涯终结在这个寒风刺骨的晚秋,为他们圆了多年无户的入户梦。</p> <p> 当老人与其儿子接到户口簿和身份证时,完全没有意料到这么快就把户口落下来,激动向光明派出所和民警表示感谢,老人非常高兴,握紧民警的手不停的道谢称:“冲着这个户口本,我得再多活十年。”</p> <p> “群众工作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章”光明派出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热心优质的服务收获了老人及家属们的感谢,进一步促进了警民和谐关系的建设,光明派出所再次向辖区群众宣传户口政策,若发现类似情况要及时向派出所反映,一定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光明派出所将继续秉承为民服务宗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将群众的每一件事情都放在心上,尽全力为群众解决了一系列实际问题,力争在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新突破,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走深走实。</p>